美国法院在驳回投资者对Uniswap的诉讼时将ETH称为商品
美国法院将ETH称为商品,驳回投资者对Uniswap的诉讼
- 纽约一家法庭驳回了一起拟议中的集体诉讼,称领先的去中心化加密交易所Uniswap在允许欺诈性代币在协议上发行和交易时对投资者造成了损害。
- 作为监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Coinbase的诉讼的法官,在她对裁决的意见中,将以太坊(ETH)定性为商品,尽管证券交易委员会避免这样做。
纽约一家法院在周三的文件中将热门加密货币以太坊(ETH)和比特币(BTC)定性为“商品”,同时驳回了一起针对领先的去中心化加密交易所Uniswap的拟议集体诉讼。
该诉讼由一群投资者于2022年4月对Uniswap及其创始人Hayden Adams提起,指控该DeFi平台违反美国证券法,未注册为交易所或经纪人,未在未注册交易所上提供和征集证券。该诉讼旨在追究Uniswap对投资者损失“欺诈性代币”负责,这些代币在协议上发行和交易。诉讼中涉及的代币包括以太坊(ERC-20)代币EthereumMax(EMAX)、Bezoge(BEZOGE)和Alphawolf Finance(AWF)。
但是周三在将此案撤销之前的裁决中指出,该案的真正被告是所涉及的“欺诈性代币”的发行方,而不是Uniswap。尽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迄今为止避免称ETH为证券,但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法官凯瑟琳·波尔克·费拉(Katherine Polk Failla)直接将其定性为商品,并拒绝在对Uniswap的案件中“扩大联邦证券法以涵盖所指控的行为”。
法庭对集体诉讼的驳回意见可能会影响未来针对去中心化协议的诉讼,甚至可能涉及对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诉讼。
波尔克·费拉法官还负责监督对Coinbase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诉讼。
案件被驳回
波尔克·费拉法官在周三的命令后的意见中表示,Uniswap协议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识别欺诈性代币发行方“无法得知”,案件中没有“可辨认的被告人”。
在缺乏“实际发行方”的情况下,原告辩称Uniswap通过“提供市场和设施,将买家和卖家聚集起来进行证券交易”,为交易收取手续费,希望法院可能忽视加密货币监管的现状,至少在此诉讼中忽视这些投资者因“欺诈性代币”而蒙受的损失。
法庭还驳回了原告的论点,即Uniswap就像自动驾驶汽车的制造商一样,该协议及其创作者通过创建一个允许欺诈性代币的系统,导致了损害。
“事实上,这更像是一起试图让类似Venmo或Zelle这样的应用程序为使用该平台促成的毒品交易承担责任的诉讼,”文件中写道。
法庭引用了缺乏相关监管的情况,并得出结论,投资者的担忧“更适合向国会提出,而不是向本法院提出。”
编辑:Aoyon Ashr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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